各县市区党委、纪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工委、纪委),国、省驻衡各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市管各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党委、纪委:
近段时间来,一些党员干部利用上班时间炒股,影响了正常工作,群众反映强烈。为严肃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现就严禁党员干部利用上班时间炒股,作如下通知。
一、严禁党员、干部在上班时间擅离岗位、擅离职守,进行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严禁在上班时间利用办公电脑、电话和手机等通信设备进行查询、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二、各单位对办公电脑要逐个清查,删除股票软件。
三、党员干部擅离岗位,上班时间到证券交易场所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或未删除办公电脑股票软件,继续利用上班时间上网查询、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告诫、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四、各级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本通知精神,同时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令行禁止。对明知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人员发生违反禁令的行为不制止、不处理,经查属实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五、各级各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加强对本通知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
中共衡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