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悲哀还是民族、国家的悲哀:胡适与中国自由主义的命运
 
时间:2007-9-30 11:16:46 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 作者:陈明 责编:何素淑 字体:【
 

  ——读《胡适与中国的文艺复兴:中国革命中的自由主义(1917-1937年)》

  [美]J.B.格里德著,鲁奇译:《胡适与中国的文艺复兴:中国革命中的自由主义(1917-1937年)》,江苏人民出版社1993年7月版,2005年7月第3次印刷。
 
  作为近世中国影响最巨的三个思想流派之一,自由主义同社会主义、民族主义一样,均是作为一种救治中国的药方而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引进来的,给中国的思想文化方面的影响极其深远。因此中外学界对自由主义在中国的历史,包括其命运的梳理及原因的分析之类的研究一直未曾间断,相关的著作不断涌现,格里德先生的这本则是其中最早对此进行系统研究的专著之一。

  该书早于1970年即由美国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迄今已有近四十年的历史,但个人认为其间的成果及论断至今对我们进行相关研究仍有启示意义,对我们认知中国自由主义的命运,尤其是其命运最后原因的归结有了极为出色的参考和借鉴意义。作者以五四运动前后东西方两种文化的碰撞为背景,俯瞰1917-1937年20年间中国文艺复兴运动的总体态势;通过对当时中国知识阶层杰出代表人物胡适的理论和思想活动的分析,论证了在中国这块古老土地上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必要性和艰巨性。正因其书的出色,堪称“研究胡适及现代中国知识分子的心态和命运的一部力作”。

  在书结构上论,本书除去序言及附录之外,本书的主体部分分为四部分共十章:第一部分二章,主要是描述胡适接受的教育,包括家庭教育以及他在私塾、新式学堂及美国顶尖大学(康乃尔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的受教育经历;第二部分三章主要讲1917年胡适回国以后,积极参与中国思想文化尤其是文学改革方面的活动以及在中国文艺复兴中所作出的贡献以及见解;第三部分三章则着重从1917-1926,1927-1930、1931-1937三个时段三个地点陈述了胡适面对中国特定的历史时空下对自由主义的认知以及运用自由主义对中国政治的态度、实际活动;第四部分则述及其晚年的凄凉并对中国文艺复兴、中国自由主义、中国革命作了简短但极富见地的评价。

  接下来我主要想谈谈中国自由主义溃解的原因。

  在中国,自由主义无疑是作为一种很早就传入的西方众多舶来品之一,与西方母体的自由主义保有共性的同时(比如都十分珍视温和节制;对社会与思想文化尤为敏感),因身处的国度有着几千年的文化传统,尤其是传入时中国的混乱政局,表现出众多相异之处。“一方面,在中国大地上的自由主义的意义与世界其他地方的自由主义所意味的东西完全是一回事,即一种信仰,一种相信以民众为基础的政治制度,相信法律的统治,相信政治过程中的合法性主要由其起作用的方式而非由赋予它们的目标使然的信仰;把所有这些因素归结一起看,也就是一种对于自由智慧的富有创造性和仁慈力量的信仰。但就中国的情况来说,自由主义基本上是一种抽象的概念。相反,中国人的自由主义,在中国人的心中就意味着更多的东西了:它是一种会使人们想起孔子的‘君子’之价值准则的个人标准的模式,一种在中华帝国的历史上历经很多世纪而未尝有过实际性改变的理想。”(见书第293页)尤为突出的是,中国自由主义同儒家传承的“杰出人物论”有着密切关系,而这无疑又断绝了广大潜在支持力量的拥护。加之自由主义信奉者大都本着依赖当时局势下那些要被超越的现存制度的运行来实现他们变更现状,实现强国的梦想。而这却又让人们视为懦弱无力的表征。

  胡适对其向往的那种政治潜在性的认知和在中国实行“有效的和自觉的民主控制方法”的可能性之间的巨大差距是其最大的困境,进而也反映出他对自由主义理论的根本误解。“胡适明确而持久地把政府想象成实现公共目标的工具,但对于这类目的怎样才能由与他的民主倾向相一致的手段来决定,却没有可与之相比的清楚认识。他拥护这样的观点:政府的存在是为它统治的人们的利益服务。但他却从未能在思想上在公共利益和各种不同的利益以及个人的利益之间做出正确的区分,他也未能接受那种认为利益的多样性对社会组织是非常重要的,并且如果训导得当也是一种政治自由之源的观点。”(见书的第283页)

  当然,在自由主义的失败当中,也有着一种个人失败的因素,胡适的个人经历无疑是一个很好的例证。“终其一生,胡适得到了一些人的尊敬,也得到了另一些人的蔑视,其原因并不在于他个人怎样,而在于他所代表的东西,在于他用以处理,或未能用来处理他那个时代的混乱、多变和日益沉重的要求时采用的方式。”(见书295页)胡适作为中国自由主义的主要旗手,他个人的沉浮荣败即可作为中国自由主义命运的重要表征。他那超然政治的态度,反对革命解决当前问题的言辞,使得他与时代的主音符处于相背离的状态,而无法激起时代的浪潮,也就渐渐为民众对革命向往的呼声中被忽略,最后被视为“中国的封建主义与外国的帝国主义的私生子”,无情遭到批判。在台湾虽后亦有短暂的复振,却也因当局政治的高压,只能看做是溃解前的回光返照。

  对于这种情形不禁让我产生疑问:在中国,自由主义命运的最后悲惨结局到底是个人的悲哀还是国家、民族的悲哀?!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或许因为牵扯面过于宽泛,而极难回答,但以一个极为模糊的后见之明的观点来看,这无疑更多的是国家和民族的悲哀,那个年代中国自由主义者所表举的主张大多不正在中国的大地上欣欣重现?!只不过迟了半个多世纪,这个时间对于个人来说或是很漫长,但对于一个民族和国家是否就可以看轻倒成了我所质疑的问题!!

 (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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