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刘双喜报道 为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指导基层工作的能力,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机关与基层的联系,继2007年下派两名干警到基层司法所任职后,2008年,衡阳县司法局又派出两名年轻干警分别到岘山、三湖两个司法所负责全面工作。至此,衡阳县司法局已有四名干警在司法所担任主要负责人。
从去年开始,衡阳县司法局党组针对司法局存在机关干部人员众多、人浮于事,基层司法所人手短缺、工作难以开展这一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决定分批下派责任心强、作风扎实、工作能力较强的年轻干警到基层司法所任职锻炼,帮助基层司法所打开工作局面,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并对下派干部进行过程监督,年度考核,对在基层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下派干部优先予以提拔重用。在该县司法局的鼓励、支持、监督下,下派干部都能够发扬求真务实、虚心学习、团结合作的精神,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做好基层司法所各项工作,去年派出的两名同志所在的司法所,年度考核均被评为先进单位。
下派机关干部到基层任职这一做法,优化了基层司法所的警力配备、年龄结构和文化层次,提升了基层司法所的服务水平,也增强了在职机关干警的忧患意识和竞争意识,在机关形成了一种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能进能出的良好用人风气,对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意识也是一种大促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