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中午12时,市委常委、副市长段志刚专程赶到衡阳电业局电力调度指挥中心,悉心察看全市有序用电情况。他要求,全市上下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全市电力迎峰度夏有序用电工作的紧急通知》,在做到“六个确保”的前提下,坚决执行“让电于民”。严格控制高能耗、低效益企业的用电需求,只给保安负荷或关停,决不允许发生“与民争电”的现象。
在电力紧张的情况下,企业生产用电、居民生活用电和党政机关办公用电孰轻孰重?自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态度非常明朗。早在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就第一次在文件中明确了党政军机关要“为民让电”,近年来,一些党政机关也纷纷出台硬性节电措施,要求尽量少使用空调,空调温度不低于26℃,做到人走灯熄等;不少地方的商业广告照明、景观照明、亮化工程和霓虹灯一律停止使用,路灯照明减半开启……
从萤萤油灯到明晃晃的电灯,电及电力资源作为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和不可或缺的巨大动力资源,无论是老百姓居家过日子,还是工矿企业的生产经营,甚至社会的正常运转都离不开它。电力资源既然属于社会的共用产品,那么在利用份额上就应首先以保障大多数公民权利为准则,即使生产的重要性无可规避,则至少也应同等地均衡享有。
相对于党政机关和工矿企业,百姓于电的需求更为迫切。特别是炎炎夏日,老人、儿童、孕妇、病人等,没有电扇和空调等防暑降温的设施,就没有办法安全度过这个酷热的季节。在当前电力资源极度紧缺、供小于求、四处“电荒”的紧急形势下,市委、市政府坚决执行“让电于民”,无疑是民心之举、明智之举,更是理性政府对社会公共资源人性化、科学化合理配置的积极表现。政府这样做,损失的是一时的GDP,但换来的却是百姓的光明和温暖,赢得的是群众的满意,社会的称赞。
作为当前社会资源的最大拥有者和配置者,政府在权衡用电利弊的天平上,以群众利益为重,千方百计“让电于民”,是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群众利益无小事”要求的具体体现。这不仅是一项事关社会稳定的政治任务,更是一项事关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民心工程”。
我们在为政府以人民生活为大,以群众利益为重,千方百计“让电于民”,确保人民群众点得上灯,烧得上饭,看得上电视,用得上电扇、空调叫好的同时,也希望我们的百姓珍惜政府这份“34-
”深情厚意”,承担起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将节约用电作为自己的生活常识,尽量做到错峰用电,勤拔电源插销,使用节能灯、太阳能热水器等节能设备,降低一度空调……只要我们每一个人都从自己身边的点点滴滴做起,用电紧张状况就一定能得到大大的缓解。(高福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