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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三好学生可享受招生录取优惠加分政策

2004-05-24 09:53:00   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   作者:莫松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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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记者莫松霖 5月22日从衡阳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高考中有6类考生可享受招生录取奖励性优惠加分政策。
  一是普通高中应届毕业高中阶段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者加5分,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者加10分。二是具有3年以上实践经验,受到县级以上政府命名表彰的在职优秀青年加10分。三是高中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思想品德评价良好等级以上、高中阶段参加全省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一等奖者加20分,获省教育厅认可的省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个人一等奖者可加20分。四是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个人项目前6名的队员或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参加市州级运动会获个人项目前3名或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和获国家三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考生、经省统一测试合格者加20分。五是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个人项目前6名或经省统一测试合格的二级运动员、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加50分,在国际体育组织举办的各种正式比赛中获前8名和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前6名及获得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证书,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加80分,取得上述名次,录取到高水平运动队预科班的考生加200分。六是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荣立三等功或个人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可加10至50分。但每个考生只能享受一项加分,符合其中两项及以上者、只享受加分最多的一项。
  此外,归侨、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毕业生定向到农场、牧场、矿区等单位就业、以及少数民族的考生都可享受不同程度的照顾性降分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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