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新闻网
滚动新闻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衡阳新闻 > 正文:

切勿以身试法!衡阳市红湘北路这家公司违法建设被依规查处

2020-10-20 20:27:23   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   作者:祝敏
分享到:
 

衡阳新闻网讯 记者祝敏报道 10月20日,记者从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局近日对衡阳市鑫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位于蒸湘区红湘北路100号地段建设的东方明居E栋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据悉,衡阳市鑫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取得了东方明居E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该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E栋北侧中间缺口内2-31层通道共超规划工程红线面积27.3㎡,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对此违法事实,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七条等规定,该局拟对该违法建设行为作罚款处罚并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限为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3日。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记者在此告诫广大市民,切勿以身试法,擅自以封堵、搭建、改建等方式违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