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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下调

2021-04-09 15:43:27   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   作者: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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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新闻网讯 记者祝敏报道 4月9日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坚持以“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重点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刚性需求,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了《关于调整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

在贷款首付款比例方面,《实施细则》明确了职工购买家庭首套、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低首付款分别为20%、3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使用公积金规定职工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只享有提取或贷款其中一项政策。

在按揭合作项目准入及签约放款时间方面,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房屋形象进度达到三分之一以上可先办理准入,房屋形象进度达到四分之三以上可办理签约放款;对存在有土地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等特殊情况项目,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实行企业承诺后,房屋形象进度达到三分之一以上可先办理准入,主体工程封顶后办理签约放款。

此外,《实施细则》还对实行差别化贷款政策、规范按揭合作项目准入基本条件、基本资料、按揭合作项目准入、签约审批流程等做出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