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阳市委宣传部 衡阳市财政局
关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文化企业申报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贴的通知
各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市直各相关文化企业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省财政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宣发〔2020〕3号)和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实体经济稳健发展的政策意见》(衡政发〔2020〕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电影、印刷、实体书店、剧场剧院等文化企业渡过难关。现就申报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衡阳市所属四城区及南岳区的电影、印刷、实体书店、剧场剧院等文化企业,无违法违规经营、偷税漏税等不良记录。
二、申报条件
(一)电影院
根据2019年总票房规模分档次给予补贴。对没有票房收入但按相关规定减免场地租金的电影院进行适当补贴。
(二)实体书店
对发行网点面积20平方米及以上的实体书店给予补贴。
(三)印刷企业
对2019年度工业总产值50万元及以上的印刷企业给予补贴。
(四)剧场剧院
剧场剧院。对因疫情停止开放造成较大经济损失,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剧场剧院给予补贴。
三、申报资料
申报补贴的文化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电影院:提供2019年票房总收入,或者2020年上半年减免场地租金的证明。
实体书店:如为自有资产,提供产权证明;如为租赁资产,提供有效租赁合同和对方产权证明;2019、2020年一季度企业财务报表;2019年12月发放员工工资的凭证,附员工花名册。
印刷企业:2019年企业财务报表;2020年一季度企业财务报表; 2019年12月发放员工工资的凭证,附员工花名册。
剧场剧院:证明经营面积的有关材料,如为自有资产,提供产权证明;如为租赁资产,提供有效租赁合同和对方产权证; 2019、2020年一季度财务报表;证明2019年一季度演出场次。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时间
符合申报范围的文化企业在6月19日之前向市委宣传部相关业务科室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申报。
五、相关部门及责任科室、联系电话
市委宣传部
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龚桂林 8866705
新闻出版管理科 廖雅琛 8866894
版权管理和电影科 汤晓红 8866664
市财政局
文化科 谢 菁 8867678
附件:1.电影院情况统计
2.实体书店情况统计表
3.印刷企业情况统计表
4.剧场剧院情况统计表
附件下载
中共衡阳市委宣传部
衡阳市财政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