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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指控杨某某等人“2.15”涉黑案

2020-09-30 16:13:52   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   作者:文焱冬 邵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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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新闻网讯 通讯员文焱冬 记者邵俊杰报道 9月25日至27日,衡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2.15”杨某某等3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骗取贷款罪、票据承兑罪、虛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拘禁罪、诬告陷害罪、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聚众斗殴罪、虛假诉讼罪、行贿罪、伪证罪、徇私枉法罪(共犯)、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共犯),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自2013年底至案发,以被告人杨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广东省广州市、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南岳区等地区实施了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期间,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其他手段获取了巨额经济利益,如通过骗取银行贷款、票据承兑获取资金数亿元。

同时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成员赵某先后组织、策划、实施寻衅滋事行为10起,其中单笔构罪的4起,聚众斗殴3起。综上,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严重干扰、破坏公司、企业、个人的正常生产、经营、生活,导致部分公司、企业破产倒闭,个别被害人长期失去人身自由,在钢材贸易、民间借贷行业以及在衡山、南岳地区造成严重影响,同时严重地妨碍了当地正常司法秩序,破坏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公诉人指控,应当以上述罪名分别对33名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

因该案案情重大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