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孢子丝菌病 (皮肤性病科) |
| 概述 |
| 孢子丝菌病是由申克氏孢子丝菌所致的皮肤、皮下组织及其邻近淋巴系统的慢性炎症。常于皮肤轻微外伤后接触被病原菌污染的物质而发病,故皮损好发于暴露部位。根据皮损特点临床上分为固定型、淋巴管型和播散型三型。 |
| 临床表现 |
| 1.多见于农民或野外作业的工人,病前常有外伤史; 2.固定型:损害在原发部位,可呈结节、溃疡或浸润红斑等,无疼痛; 3.淋巴管型:损害为沿淋巴管向心性发生的紫红、黑色无痛性结节、溃疡,排列成串; 4.播散型:少见,侵犯皮肤粘膜,全身散在皮下结节或溃疡,全身症状明显。 |
| 诊断依据 |
| 1.患者主要是农民,病前常有外伤史; 2.皮损好发于暴露部位; 3.各临床类型的皮损特点; 4.皮损直接镜检及真菌培养申克氏孢子丝菌阳性; 5.皮损组织病理(PAS染色)可见星状体。 |
| 治疗原则 |
| 1.内服系统抗真菌药(首选10%碘化钾溶液); 2.外用抗真菌制剂; 3.局部手术切除、镭射、冷冻、热疗或物理疗法。 |
| 用药原则 |
| 1.皮损局限较小者可选择手术切除,镭射或冷冻治疗; 2.皮损泛发或较大者可内服系统抗真菌药; 3.碘过敏或肺结核患者禁用碘化钾; 4.5-Fc常与其他抗真菌药合用,以降低毒副作用,减少耐药; 5.二性酶素B副作用大,仅用于其他抗真菌药治疗无效者; 6.系统治疗同时可辅以局部外用抗真菌制剂,热疗或物理疗法。 |
| 辅助检查 |
| 1.固定型或淋巴管型检查专案检查框限“A”为主; 2.播散型检查专案可包括检查框限“B”或“C”。 |
| 疗效评价 |
| 1.治愈:皮损体征消失,真菌直接镜检及培养每月1次,连续3次阴性; 2.好转:皮损体征部分消失,真菌检查阴性或阳性; 3.未愈:皮损体征无改善,真菌检查阳性。 |
| 专家提示 |
| 注意防止外伤,一旦皮肤外伤后要及时处理伤口,保持伤口清洁卫生,以免感染孢子丝菌。病后要及时到医院诊治,尤是播散型,如不及时治疗,可在数周或数月内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