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举报范围
(一)网站刊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所列十一项内容的: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网站及从业人员借刊发负面新闻索要"赞助费"、"约稿费"等从事各类"有偿新闻"活动或以各种形式变相进行敲诈勒索的;
(三)网站刊发虚假新闻和失实报道、传播网络谣言的;
(四)网站刊发不良、低俗等有害信息的;
(五)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
二、注意事项:
1、您应当保证所举报内容与事实一致。若您故意捏造和歪曲事实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2、您应当允许本站根据工作需要在保护您的个人权益的前提下,使用您的任何叙述。
3、请您尽可能填写详实内容,以利于您举报问题的解决。
4、提倡实名举报。进行实名举报的,请详细填写联系电话等项目。
5、本站将及时受理您举报的有效内容。
6、请不要重复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