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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7346565!@衡阳人,请记住这个号码!

2021-05-01 10:51:27  来源:衡阳晚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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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蒋云新为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4月30日,局长正式上班第一天,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开通了生态文明“局长热线”:15107346565

每天20:00—21:30,等你来电!

(局长call你啦,赶紧接电话~)

为进一步畅通公众生态环境监督举报渠道,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问题,推动全市上下积极维护和保障公众生态权益,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特开通生态文明“局长热线”,直面百姓诉求和倾听百姓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对策和建议。图片

每天20:00—21:30,市民可致电反映问题

市民来电反映的问题,由局长整理形成交办件。

其他时间,可通过短信或邮箱反映问题

市民通过短信或邮箱反映的问题,生态环境局将安排专人整理,由局长审定后形成交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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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将第一时间对交办件“就地交办”,情况紧急的立即交办,并推动县(市)区主要领导“一线整改”“按时反馈”,对各县(市)区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现场核实,特别对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进行重点核查,并将每周或定期汇总解决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还将通过热线号码向对应的情况反映人给予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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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集群众反映情况及建议时,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信息提供者或反映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群众反映情况中涉密内容严格保密,整改后如需要通过媒体公开,均将事先征得信息提供人的同意。所以,请放心!大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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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社会生活噪声、市政施工噪声、露天烧烤油烟污染、道路扬尘、城市美化、亮化等光污染……这些,不归生态环境部门管!

以下这些,才是生态环境部门的管辖范围。

01、环保业务类

群众举报企业污染环境、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申请调解环境污染损害纠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应环境保护部门公示邀请提供违法线索或提出工作建议等事项。

主要特征是,举报投诉的对象是排污企业、项目建设单位、中介机构等。实际上是为环境执法、许可等业务工作提供线索等。

02、复议诉讼类

群众与企业发生环境民事纠纷,经当地环境保护等部门调查处理、调解后,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反悔;与环境保护部门发生行政纠纷,经调查处理后,信访人仍坚持变更、撤销引发纠纷的原具体行政行为;已经进入诉讼、行政复议程序等事项。

主要特征是,对环境保护部门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不服,或者对行政复议机关、司法机关作出的决定、判决(裁定)不服,要求变更或撤销;或者要求排污单位赔偿损失;或者主张国家赔偿等。这类事项,只能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法定程序对原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得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结论,或者对环境污染损害纠纷作出判决。

03、信访类

群众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的事项。

主要特征是,反映对象为环境保护部门(含派出机构、直属单位)或其工作人员。一般是对已反映业务事项处理结果不满,请求上级督促责任单位改正、补救,或者对环境保护部门体制机制、治理规划、办事制度、工作成效,或者工作人员工作方法、作风等方面有意见,建议环境保护部门改进的事项。这类事项符合《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适用信访处理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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