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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好声音|胡元 :加大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落实力度

2022-12-29 18:33:29   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   作者:邵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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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新闻网讯 记者邵俊杰报道 在衡阳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衡阳市人大代表胡元结合衡阳市目前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推进和发展情况,提出了衡阳市司法机关要加大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落实力度的建议。

他介绍,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把“适应我国刑事犯罪结构性变化,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进一步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用,依法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写入有关文件之中,“少捕慎诉慎押”由司法理念上升为党和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据悉,少捕慎诉慎押从检察司法理念上升为党的刑事司法政策,虽然只有两三年的时间,但从实践推动看,取得了积极成效,在坚持对重罪案件该捕即捕、从严追诉的同时,对于以轻罪为主的案件充分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胡元建议,希望全市公安、检察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指导,全面准确规范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更好保障人权、促进社会治理,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坚持以宽严相济为指导,全面准确把握政策内涵。

“少捕慎诉慎押决不等于只讲从宽不讲从严,更不是放纵犯罪。应当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指导,全面准确把握宽与严的辩证关系,坚持区分情形、区别对待,充分考虑具体案件的危害程度、犯罪情节和社会公众的心理感受,依法当宽则宽、该严则严。”胡元表示,全面准确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首先要解决好该严则严的问题。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涉黑涉恶等少数严重犯罪,应当坚持从严从重政策取向,当捕则捕、当诉则诉,从严惩治、严厉打击。其次,对轻罪案件以及其他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特别是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一般应当体现轻缓的政策取向,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