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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检察院:“小案”不小办 倾情呵护大学梦

2022-12-30 17:58:19   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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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新闻网讯 通讯员唐浩然报道 “彭姐姐,学校放假,我已安全到家。春节假期,我将把自己的这段切身经历向身边的亲友讲述,积极宣传反电诈知识。”12月28日,衡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彭文玲收到大学生冯某某的微信。一名曾经的帮信犯如今要化身反电诈宣传员,冯某某的转变让彭文玲见证了司法温情潜移默化的力量。

27岁的冯某某是陕西省某职业学校的学生,2022年1月,他所在的兼职微信群里弹出一条消息,称急需用钱的加好友了解情况,一向经济拮据的冯某某为减轻家庭负担当即心动了,一番交谈后得知,对方要求他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帮公司走账,支持佣金。就这样,在明知出借银行卡给他人可能帮助他人转移网络犯罪资金的情况下,冯某某仍然两次出借名下工商银行卡、平安银行卡、密码及绑定手机等给身份不明人员进行支付结算,经公安机关核算,并经冯某某确认,其名下工商银行卡交易流水达到了120余万元,他本人共获利1810元。

公安机关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将冯某移送衡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案卷,并通过社会调查发现,冯某某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案发后配合调查、主动退缴违法所得。虽然此次此次因一时贪念触犯法律,但考虑到他个人困难家庭境况和成长经历,如果紧紧依照“构罪即捕”的标准给他贴上犯罪的标签,将给他一生带上无法抹去的污点,几经辍学、复读才考上的大学也恐将成为无法完成的梦。承办检察官从“少捕慎诉”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出发,综合冯某某的犯罪情节,11月29日,衡阳县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看似不起眼的“小案”,关乎的可能就是当事人的一生。重返校园的冯某某,格外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闲暇之余还会通过微信与办理该案的彭文玲联系,汇报思想动向,请教就业的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