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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工意外伤亡遭遇维权难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维护社会正义

2023-01-19 19:18:53   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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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新闻网讯 傅敏 唐浩然报道 近日,随着法官手中审判锤的敲响,小蔡的诉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确认《人民调解协议书》合法有效,被告人陈甲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赔偿款31万元。

1月11号上午,一面印有“匡扶正义、廉明高效”的锦旗被送到检察官手里,赠旗人小蔡夫妇激动地说:“父亲的官司终于赢了,人民检察官真的是为人民伸张正义。”

虽然迎来了胜诉的好消息,但半年来,小蔡的维权之路走得却是异常艰辛。

2022年8月18日,小蔡的父亲老蔡受劳务承包人陈乙的雇用,到同村的陈甲家帮工建房。作业过程中,老蔡不慎从三楼摔落跌至地面,身体严重受伤,在送医途中不幸死亡。事发后,在演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促成下,老蔡的妻女、儿子小蔡等4人与陈甲、陈乙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陈乙自愿一次性赔偿小蔡等人17万,陈甲自愿一次性赔偿小蔡等人因该案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总计32万并配合办理保险理赔手续。为此,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一式五份、由各方当事人及调解员签具姓名、捺有手印并加盖该调解委员会印章的《人民调解协议书》。此后,劳务承包人陈乙履行协议约定,支付了全部赔偿款,但是房主陈甲在支付1万元赔偿金后便不愿继续履行协议,也不配合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经多次上门催促,陈甲仍然无动于衷,不善言辞的小蔡一家心急如焚,维权之路一时间陷入僵局。“陈甲知道我们是农村人,不懂什么法律,打官司会很难,就想拖着等我们放弃。”小蔡告诉记者,虽然自己十分清楚对方内心的想法,但是拿不出破解之策。小蔡心有不甘,几经周折,他打听得知,检察机关有支持起诉的职能,于是在2022年11月17日来到衡阳县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诉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书》合法有效,陈甲立即履行调解协议。

收到申请材料后,衡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建平和第四检察部的检察官于当天下午便赶往事发现场进行勘查,并与调解员展开座谈,深入了解《人民调解协议书》签订细节及当事各方在履行过程中态度的转变。随后,李建平将调查得到的详细情况向该院检察长谭洋文进行汇报,得到的指示是小蔡一家的诉请合法合情合理,应当予以支持起诉。次日,衡阳县检察院就该案向衡阳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为促成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检察官和法官与小蔡一家、陈甲反复沟通,耐心释法说理,但由于双方分歧太大最终没能达成和解。

12月12日,县法院采纳县检察院支持起诉意见,做出了上述判决。“我们还会跟进监督诉后执行情况,请你和家人放宽心,安心过好春节。”在接过锦旗的那一刻,李建平握住小蔡的双手,郑重地告诉他们检察机关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

近年来,请求获得劳动报酬、或遭受人身损害后起诉请求获得赔偿确有困难或无力合法维权的不在少数,衡阳县检察院作为与民事诉讼处理结果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通过行使民事检察权,为相对弱势、困难的他们提供支持与保障,引导其理性依法维权,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出席法庭等方式为特殊群体维权提供帮助,有效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