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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人民法院:善用“拒执罪”促履行 助企业追回欠款六十万元

2023-04-12 16:32:01      衡阳市雁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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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通过说理释法深入宣传打击拒执罪,为衡阳某租赁公司快速执行到位60万元,有效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保驾护航。

据悉,蒋某某等4人拖欠衡阳某租赁公司建筑材料租赁款95万元。衡阳某租赁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本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原告衡阳某租赁公司同意减免30万元租赁款,被告蒋某某等4人须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25万元,余款在2023年6月底前付清。

案件调解成功后,被告方出尔反尔,均不完全履行义务,仅仅支付11万元欠款。原告衡阳某租赁公司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蒋某某等4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法律文书,被执行人蒋某某等4人均未如期申报财产,亦未履行法定义务。承办法官欲查封被告名下房产,却发现在立案执行后的第3天,被告蒋某某便以人民币105万元的价格将未申报的一套300多平方米的房产出售他人,且未将售房款用于偿还债务。

在充分调查并掌握材料后,执行法官认为被执行人蒋某某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未能向法院如期申报财产,亦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当即约谈蒋某某,开展释法说理工作,督促其履行义务。当得知自己故意转移房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蒋某某一改此前躲避法官、逃避执行的消极姿态,于当日便主动将剩余案款全部汇至法院执行款账户。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知申请执行人衡阳某租赁公司来法院领取。公司负责人连连表示感谢,并为雁峰法院强制有力、为企解忧的作风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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