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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欣物业进场乾兴嘉和小区没有协议未经批准

2023-04-28 09:13:37      衡阳市衡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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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左右,进入乾兴嘉和小区的美欣物业未通过协议进场,且未经过物业股批准;实际开发商与美欣物业实际控制人均是范有名,未落实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

2018年3月19版《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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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邮箱:1033960924@qq.com      传真电话:0734-8888043
来自对方的回复:

网友:

你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立即组织物业股相关人员深入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映的主要问题

1、2020年5月左右,美欣物业进场乾兴嘉和小区三期,而同时该小区的一期、二期属家和物业开展物业服务。

2、未经过业主同意私自同意对已交房的公共用地随意施工建设。

3、美欣物业通过协议进场,未落实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

二、调查核实情况

乾兴嘉和小区现在的物业公司为衡阳美欣物业公司,于2021年7月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聘请,为后期物业。

1、乾兴嘉和小区共分为三期,开发建设时间延续十来年,一期、二期的物业公司为家和物业,三期于2020年交房,家和物业于2020年12月30日退出。按相关法律规定,前期物业由建设单位招聘,因小区分期建设,建设时间长,三期交房时,二期交付使用已达6年,在物业公司的选聘上存在较大的难度,而当时家和物业的经营已十分困难,家和物业想退出小区,并于2020年10月发布了退出公告,考虑到当时的实际困难,住建局物业股多次召开了开发公司、物业公司座谈会,就三期的物业管理进行协商,开发公司表示三期的房屋还有部分未销售,而目前的小区运转已十分困难,面临随时停水停电的困境,家和物业已有退出打算,为了保持稳定,经协商,三期由开发公司单独缴纳水电费,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召开业主大会选聘物业公司,由新的物业公司统一管理。

2、小区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要经过业主共同决定,小区南面为公共道路等用地,开发公司的建设属于配套的道路等建设。

3、美欣物业于2021年7月进入乾兴嘉和小区。2020年12月30日,原物业公司家和物业退出小区,小区进行业主自治,在自治期间出现了安全事故,业主代表于2021年3月份不再进行自治,小区处于无人管理状态。2021年6月,应业主要求,米子社区就小区的物业管理召开了业主大会,经过与会业主的商讨投票,决定聘请美欣物业进行小区管理。

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是指前期物业应当由开发公司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专业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美欣物业由业主大会选聘,属于后期物业。

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