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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电动车无法上牌,退一赔三

2023-07-31 11:06:13      衡阳市其 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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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汪某在山东省平邑县某电动车经营部花费4000元购买了一辆某知名品牌电动车,上路不久就被交警拦下,并被提示其电动车需登记上牌才可上路。汪某便携带商家开具的车辆合格证、购买发票等证件去当地车管所办理上牌手续,不料却被车管所告知合格证上的产品型号、参数、制造日期与车辆实际不符,不能上牌。

后汪某经多次联系,商家又给汪某开具了两份不同的合格证,但均与实际车辆信息不一致,汪某仍未能给电动车上牌。感觉上当受骗的汪某遂将商家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车款4000元,并赔偿三倍购车款1.2万元。

案件开庭前,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向电动车经营部释法析理,告知其就同一辆电动车先后向汪某开具了三份不同的合格证,且合格证信息均与实际不一致,导致汪某基于虚假信息作出购买案涉电动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理应认定为欺诈,汪某有权主张三倍购车款赔偿。再者,汪某购买的案涉电动车因无法上牌不能合法上路行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汪某也享有合同解除权,有权要求退还购车款。

商家明白法律后果后,充分认识到其行为过错,并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最终,电动车经营部负责人当庭向汪某支付了赔偿款。

来源:《人民法院报》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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