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7月20日在衡阳市石鼓区巨石游泳馆办理了健身游泳卡,金额为1480元,并且巨石游泳馆七月,八月巨石游泳馆在明知经营不善情况下,疯狂拓展会员并且还通过抖音上团购非法套取现金,八月十三号在所有会员毫不知情情况下,突然关门歇业并且贴出转让告示,数百名新开会员请求政府能给予协调处理,一名会员至少充值1500元,几百个会员损失金额就高达几十万,为何这种情况公安部门不能以诈骗立案,请政府为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