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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屏镇政出多门出尔反尔致使棚户改造没有安置

2023-09-11 17:51:10      衡阳市雁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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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们好!我们是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岳屏镇衡缘棚户改造村民民,我们为了加快国家城填建设的脚步,我们雁峰区棚户改造村民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同意并在2019年l0月份签了拆迁安置合同,政府并承诺三年以后在雁峰区附近菏花池给我们建电梯安置房,现已过去三年,区政府以国家不批准为由,让我们去购买山水天城的尾房,市场价4058元每平方,政府补贴1300每平米,实际政府是补贴1700每平米,山水天城的尾房我们四分之三的人都不同意,拆了一万多平米的房子,只有七户人购买了一千八百多平米,并且这七户都都享受了每平米650元去购买的价格,其中还有三户是政府在职人员购买,有四户是普通老百姓。由于我们大部分未购买的人去找镇领导协商另外妥善安置,他们迟迟不予处理。因为岳屏镇领导及村干部于去年10月13号发了第一份通知单通知我们可以在雁峰区内购商品并享受政府补贴,接着过了不到一个星期又出了另一份通知指定在汇方置业山水天城购房不能到雁峰区其他楼盘购房,我们就问镇领导,通知单都可以不跟我们任何人商量说更改就更改,领导的说辞是以第二份通知为准,那么我想反问一下他们:汇方置业是2022年7月7号已中标,我们接到通知是2022年10月份,中间相差了3个月,3个月前就已经中标了汇方置业,为什么3个月后要出两份不一致的通知?我们认为是他们强行加塞给我们的,所以我们不同意汇方置业山水天城的尾房!请市政府领导督促岳屏镇政府尽快妥善安置拆迁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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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对方的回复:

我镇于2023年9月18日接到网友关于岳屏镇衡缘项目拆迁安置相关问题的反映后,我镇高度重视,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岳屏镇衡缘项目征拆工作于2019年11月启动,2020年4月全部完成,项目执行标准为衡政办发[2015]73号文件。为了推动项目建设,区衡缘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决定采用衡政办发[2015]73号文件中的货币安置政策,区指挥部本着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考虑群众购房成本高,为拆迁户提供回购房,并和拆迁户签订《回购住房认购书》,即拆迁户的建筑物、构筑物、青苗设施等全部实行货币收购,再允许拆迁户从区城建投回购国有划拨土地性质的高层电梯房屋(只收取建安成本),回购房选址在红旗社区荷花池地段,原计划三年内交房。因土地政策等原因,区城建投没法办理该地块建房手续,造成回购房一直未能动工建设,镇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多次向区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区政府反映情况,请求迅速解决拆迁户回购房问题。 为切实解决拆迁户住房问题,2022年10月,雁峰区人民政府通过公开招投标团购商品房来解决拆迁户住房问题,中标方为汇方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山水天成楼盘)。中标价格为4050元/㎡。随即我镇召集所有拆迁户履行了告知程序,公示了在山水天成提供回购房的方案、户型、房源,并且召集了所有拆迁户到现场看房,按原回购房合同价格2745元/㎡进行回购,只补交50元/㎡土地变性款和承担国家商品房销售的税费,商品房和划拨土地的差价(1305元/㎡)由区项目协调领导小组承担,回购安置户不愿到区政府公开招投标确定的商品楼盘(山水天城)购房的以及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名选择户型、交款的,视为主动放弃回购房安置。另购房指标不得转让,如在其他地方购买商品房,不得享受区项目协调工作小组、镇(街道)给予的商品房和划拨土地差价补贴,也不再在其他安置点提供回购安置,原回购安置自行终止。山水天成是商品房,小区绿化面积较大,并且能办理产权证。 就该网友反映的事宜,今年3月份,省委巡视组也进行了专题交办,我镇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题答复,对安置政策再一步进行了解答。

岳屏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