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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速增效 遗产管理人制度在耒阳“落地”

2023-11-02 12:49:22   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   作者:伍凌 卢健 程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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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新闻网讯 通讯员伍凌 卢健 记者程聪报道 “耒阳出台的这个遗产管理人政策真是太方便了,让我们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省时省力,还节省了公证费用!”近日,市民许先生在耒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遗产管理人形式顺利办结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后,对这一新政策赞不绝口。这也是耒阳市首例遗产管理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登记业务。

据悉,为深化不动产登记领域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的要求,日前,耒阳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开展遗产管理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标志着遗产管理人制度在耒阳市不动产登记领域落地实施。

遗产管理人制度是指通过合法的选任程序选定遗产管理人,做好遗产清算、保护遗产安全、制定遗产分配方案等一系列活动,确保遗产价值,保证分配公平的制度。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引入,将改变以往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全体继承人均须到场的情况,进一步简化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业务办事环节,提升申请人办事的便捷度。

该通知明确遗产管理人身份经公证或者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或遗产管理人由被继承人(遗赠人)生前住所地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的,无需放弃遗产继承人到场,可由遗产管理人和接受遗产继承人直接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取消了继承查验询问环节。遗产管理人身份未经公证或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遗产管理人和继承人(受遗赠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确认遗产管理人身份,确认身份后,只需遗产管理人和取得不动产的继承人现场继续办理,其他继承人可以提前离开,无需再签署各类查验声明材料,大大节省了放弃遗产继承人的时间成本。遗产管理人在遗产分割时依法履职,避免了继承人因遗产继承引发的家庭矛盾和民事纠纷,提高了不动产类遗产登记效率、维护了遗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耒阳市将持续创新探索,优化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深化不动产登记领域改革,用实际举措切实提升不动产登记便捷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