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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诉前鉴定”!雁峰区人民法院高效化解纠纷出实招

2024-01-19 15:34:48   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   作者:程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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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新闻网讯 记者程聪报道 “本来以为打官司要花好多钱,还要持续很长时间,没想到还没进入诉讼程序,问题就解决了!”一起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佘某感慨道。

该纠纷高效率化解,得益于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推进“诉前调解+诉前鉴定”新机制的落地生效。通过高效解纷模式,开启该区深化诉源治理减量工程、实质化解纠纷的“加速度”。

2023年,唐某驾驶小型客车沿衡阳市雁峰区湘江南路地段时,其车前部碰撞在此地段停留等车的行人佘某,造成佘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雁峰大队认定,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在衡阳某保险公司处购买了交强险、三责险等险种。

该案诉至法院后,雁峰法院道交纠纷调处团队在诉前调解阶段积极引导当事人诉前进行伤情鉴定,并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诉前调解员结合鉴定意见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在诉前调解阶段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在调解后一个星期内履行了理赔义务,该案得到圆满化解。

将鉴定程序前置,帮助当事人对自身的诉求进行合理预判,缩小争议范围,促使双方在诉前达成共识,减少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的比例,即使进入诉讼程序也能快审快结,有效降低了诉讼成本,节约了大量司法资源。2023年7月,雁峰区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推进交通事故诉前鉴定工作,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实施《关于交通事故诉前鉴定实施方案(试行)》,组建专业诉前鉴定团队,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推动等一系列有力举措,深化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和规范交通事故诉前鉴定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高质量开展、取得实效。

同时,雁峰法院结合交通事故诉前鉴定工作,积极推进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有效衔接,实现纠纷在诉前分流,司法效率出现了“四个明显”,即审理周期明显缩短、诉前调解率明显提高、上诉率明显降低、当庭履行率明显上升。该区交通事故诉前鉴定工作开展以来,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矛盾纠纷得到高效化解,案件调撤率达到70%左右,进入诉讼程序的道交案件下降20%左右,诉讼审理时长控制在18日以内,维护了良好的社会关系,真正实现为人民服务、为法官减负、为正义提速。

下一步,雁峰法院将持续探索总结“诉前调解+诉前鉴定”模式运行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结合实际,由点及面,将“诉前调解+诉前鉴定”模式运用在其他民事审判领域,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前置的工作优势,缩短案件审理周期,高效解决矛盾纠纷,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推动诉前鉴定与诉源治理工作的紧密结合,让人民至上的理念贯穿于每一个司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