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因“地界”起纠纷,法官判定不得乱来
2024年4月,小帅在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程序后,开始动工挖地基建新房。然而,其自选的住房宅基地与老吴的居所紧紧相邻,更棘手的是,老吴的一块土地承包经营地恰好位于小帅新建房屋的前方。
为了施工便利,小帅在未征得老吴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挖掘机推倒了老吴承包地上的附着物。老吴深感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认为小帅在此建房严重影响了他的利益,于是坚决阻挠施工。面对老吴的阻挠,小帅无奈之下多次拨打“110”求助,希望警方能制止老吴的行为。
双方矛盾激烈,经过村镇两级多次调解后,纠纷依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最终,老吴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纸诉状将小帅告上了常宁法院,要求他停止侵权、恢复原状,并公开道歉。(衡阳新闻网记者 唐家华整理)
法院调解:小帅当场向老吴赔礼道歉并赔偿老吴附着物损失共计10000元。老吴同意与小帅进行土地置换,让出那“三尺”地界,并保证不再阻碍让小帅正常施工建房。
法官说法: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记者手记:说好的远亲不如近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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