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法院:混合用工起纠纷 当庭调解促和谐
2024-07-24 17:44:11 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 作者:杨海波
衡阳新闻网讯 通讯员杨海波报道 “谢谢你啊,法官!我终于拿到属于我的工资了。”随着当事人蒋某某诚恳的向承办法官表示谢意的同时,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又成功调处一起因混合用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离职后追索工资无门而提起的劳动争议案件。
原告蒋某某入职被告衡阳某公司从事业务工作,因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原告离职后,被告未支付原告相应工资和提成。原告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驳回了原告的仲裁申请。原告不服向蒸湘法院提起诉讼,承办法官通过审查原告的立案材料,发现原告可能是因混合用工而无法确定工资追索对象,遂依职权主动追加广州某人力资源公司、亳州某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随后,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解释了混合用工的法律概念、特征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被告亳州某公司当即表示同意向原告支付工资并当庭兑现。原告在拿到工资之后遂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至此该案圆满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