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至2023年2月,刘某收购大量姓名、手机号码、地址等个人隐私信息,再高价卖出,充当“中间商”倒卖公民个人信息3000余万条,非法获利100余万元。经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检察日报》 范跃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