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网络水军”别忘了深挖其“客户”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公安机关打掉两个“网络水军”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陈某从2016年开始充当“网络水军”,并于2018年分别注册成立了网络科技公司,各聘用2名员工从事“刷量控评”违法活动。截至案发,两个团伙涉案金额逾300万元。
“谁在买他们的评论?”在新闻留言区,网友的这条评论道出了广大消费者的真实关切。要知道,在当前的消费市场,下单量和评价往往是人们购买商品、服务的重要指引,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商家的交易状况和交易额。可现在,这些单量和评价中被注入了价值数百万元的“水分”,这会导致多少消费者受到误导?
组织实施“刷量控评”固然涉嫌违法犯罪,某些经营者购买、使用“刷量控评”服务,既违反了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规定,也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不得组织虚假交易的禁止性条款。现在,“网络水军”已经落网,广大消费者期待他们的那些“客户”也被查处甚至曝光,很合理也很有必要。
欲有效整治“网络水军”,就必须深挖和打击其所涉的整个黑灰产业链。有关执法部门在揪出“网络水军”之后应再深挖其“客户”,做到全链条打击。此外,广大电商、社交网站、新媒体平台,特别是专门的评价类网站、平台,也应做到守土有责,在自身严格依法经营的同时,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必要时还应依法向有关执法、监管部门报送相关线索。
(《检察日报》柴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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