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新闻网
滚动新闻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雁峰说法:财产保全不是化解合同纠纷唯一办法

2024-08-29 15:31:16      衡阳市其 它
分享到:
 

近日,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纷争,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撑。

被告湖南某建筑公司自2020年起与原告衡阳某租赁公司建立了多次租赁业务合作关系。某建筑公司在项目施工中向原告租赁塔式起重机,原告依约提供了租赁服务。双方经过对账结算,确认自2020年10月15日至2023年3月10日,累计产生租金483000元。被告已支付340000元,但因资金周转问题,剩余143000元尚未支付。某租赁公司多次催要租金未果,遂将某建筑公司诉至法院。原告某租赁公司在案件受理后,立即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审阅案卷,主动与双方公司取得联系,充分听取了双方的意见。承办法官审慎评估后认为,如果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仅可能加剧被告的资金困难,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原告的诉讼成本。因此,承办法官再次与双方公司沟通,并组织双方负责人在法院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在交流过程中,承办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并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在法院的积极组织和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实现了握手言和,有效化解了纷争,为双方企业的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下一步,雁峰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不断探索新方法、新举措,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档升级,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文稿: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刘 骥

联系我们:
投诉邮箱:1033960924@qq.com      传真电话:0734-8888043
来自对方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