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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犬伤人,无论受害人过错,犬主均应负全责

2024-10-11 09:27:59      衡阳市其 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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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最高法发布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典型案例,明确了一系列处理此类案件的具体原则,包括:禁止饲养的大型犬伤人,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犬主均应承担全部责任;孕妇被犬咬后终止妊娠,饲养人应承担相关费用;犬只追逐路人致其受惊吓摔伤,“无接触式伤害”饲养人也担责;等等。

近年来,“恶犬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其中不乏有人受到严重伤害。尤其恶劣的是,某些养犬者在自己的宠物伤及他人后,不仅不思悔改,还想方设法逃避赔偿责任,甚至摆出一副挑衅姿态,自以为不会受到法律制裁。

此前,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基层执法单位没有明确、统一的判断标准,容易使案件陷入“扯皮”,难以辨清是非。违法违规饲养大型犬、或是对犬只疏于监管的养犬者,可能搬出各种各样的抗辩理由,试图减轻乃至抹去自己的责任。具体而言,单方面强调受害者的过错、不承认犬只行为与受害者损失的因果关系,都是常见的“甩锅套路”。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精准有效地破解了这些“套路”,既给基层执法单位提供了便利,也为纠纷双方划出了明确的责任边界,消除了不必要的模糊空间。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杨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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