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企业欠薪不缴社保应该这样维权
去年年底,我入职一家公司,可是他们一直没有给我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还拖欠了部分工资。请问律师,我该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
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劳动合同法》也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包括“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于这种情况,可以依法向人社部门投诉举报,或者要求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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