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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诚建设集团在粮苑小区野蛮施工毁坏园林

2025-02-28 10:41:23      衡阳市其 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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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诚建设集团在高新区粮苑小区雨污分流项目中,为图省事,竟然在未征得小区大多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砍伐了10余棵树龄在30年左右的樟树和玉兰树。雨污分流本是环保工程,毁坏树木又是在破坏环保。这样胡作为非的施工单位是如何中标进驻衡阳的?

该施工单位声称在进行园林改造,却不见公示改造方案,也未召开业主大会,如此鬼鬼祟祟就是为了偷偷砍伐吗?

为此,我们咨询了律师,得知该公司的恶劣行径,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4条:小区内的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个人或物业未经业主共同决定或法定程序,无权擅自砍伐树木。开发商与业主的协议不能改变绿地的共有属性。此行为还违反了《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需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补植或采取补救措施。以及第二十六条:擅自砍伐、损坏树木的,可责令停止侵害、罚款、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责。同时,还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5条滥伐林木罪:未经批准砍伐数量较大的树木(蓄积量达10-20立方米),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则刑罚加重。

湘诚公司应该明白,衡阳是国家园林城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衡阳市民爱护树木就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30年树龄的树木,就这样一刀两断,极大地伤害了衡阳市民爱林护绿的心。

为此,我们强烈要求将该公司的肇事者绳之以法,并依照法律进行赔偿,并补植或复原树木。

同时,我们还要提醒作为项目监管方的高新区住建局,这样纵容施工单位胡作非为有失监管之责。当初,为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高新区不惜将人行道改窄,留出空间给绿化,做到了“见缝插绿”,如今却对毁坏树木者视而不见,此种做法,令人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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