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去年应聘到一家公司工作,签订的合同仅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最近通知他试用不合格到期解约。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他能否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 【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因此, 公司与你弟弟仅仅签订了试用6个月的劳动合同,这一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但是,这种情况不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不能要求双倍工资的经济赔偿。 《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