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无小事,衡东县人民法院用心调解促和谐
2025-04-08 08:55:21 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 作者:李作璕 唐家华
衡阳新闻网讯 通讯员李作璕 记者唐家华报道 “谢谢法官,我们一定会吸取教训的。”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涉个体工商户的劳动争议案件。
被告邓某于2024年1月入职原告店里从事前台工作,但双方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11月,因工作时间调整,邓某认为工作强度大身体吃不消,遂与店主在微信上沟通辞职,但双方未能就辞职后的相关费用达成一致意见。邓某遂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店主支付双倍工资等费用。店主认为是邓某自己不愿意签订合同,对裁决结果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审阅了案卷材料,开庭时耐心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和意见。邓某表示,辞职是因为工作时间调整,压力大才作出的,没签订劳动合同是事实,当时自己也没有要求赔偿这么多。原告店主表示,自己是一个小店,正是因为生意不景气,才要减少人员降低成本,目前经营很困难,无力支付双倍工资。
面对双方的分歧,承办法官先通过背靠背的方式耐心细致的沟通解释,对店主阐明未与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应当支付双倍工资,至于未签订合同是谁的过错,用人单位要提供证据证明,经营困难不是推卸法律责任的理由;同时劝说邓某换位思考,要理解店主创业的不容易,再分析调解高效便捷低成本促和谐的积极意义,最终邓某在金额上作出了较大让步,并同意分期支付。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店主当场兑现部分款项,并承诺一定会按约履行。
此次调解高效化解矛盾,既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也为个体工商户减轻了负担,同时敲响了规范用工的警钟。双方当事人最终由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