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运作”入学能信吗?常宁两人因招生诈骗获刑
衡阳新闻网讯 通讯员吴凡报道 当前正值高校招生宣传热季,一些自称“有关系的业内人士”打着“内部指标、提前录取”等旗号大肆宣传,招生入学信息真假难辨。近日,衡阳常宁2人为骗取财物,精心编织“入学陷阱”,最终双双获刑。
案情简介
2023年7月起,马某联系刘某,要求其寻找意图通过“特殊关系”获取入学指标的学生家长,以可以通过运作让未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入学就读的名义实施诈骗。二人商定收费标准为:初中生每人收费15000元至16000元,高中生每人20000元至25000元。
此后,由刘某通过亲友、微信群等渠道散布“交钱即可保证入学”的信息,在马某的授意下,刘某向学生家长承诺:缴费即可让未达到录取分数的学生进入重点高校就读。贺某等人信以为真,通过微信将学生信息转发给刘某,并按照15000元至25000元不等的收费标准将钱款转入其账户。刘某收取贺某等10名学生家长共计267500元,从中扣留4万余元后将余款转给马某账户。马某以相同名义诈骗吴某、欧某各15000元。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刘某二人合谋,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托关系办理就学为由诈骗多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
被告人刘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罚。两被告人退赔了部分被害人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因被告人马某、刘某还实施了其他诈骗犯罪,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马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判决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法官说法
入学是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过程,学校的招生政策和程序均有明确规定,切勿迷信所谓的“特殊关系”或“内部渠道”。家长应及时关注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官方招生信息与政策,了解清楚招生条件、报名时间及方式,通过正规渠道、按规定程序报名。如对招生政策有疑问,应直接咨询教育部门或学校,不要轻信陌生人的宣传和承诺。尤其在涉及金钱交易更要格外谨慎,要及时核实对方身份信息,不轻易向陌生人转账。若对方提出缴费,必须通过学校官方平台或银行转账,并索要正规发票和收据。若家长发现可能遭遇入学诈骗,应立即报警,保留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合同协议等关键证据,积极配合警方调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教育,是一项关乎孩子未来、国家发展的神圣事业,绝不容许诈骗分子肆意践踏,破坏其公平与公正。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家长:望子成龙心切,更需保持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