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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晖区斯华登酒店公寓茶包过期应该及时换新

2025-08-04 20:54:51      衡阳市珠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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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1日在斯华登酒店公寓(衡阳高铁站酃湖万达店)珠晖区衡州大道99号佳源罗马都市10栋1524号房间入住期间,酒店提供的茶包为过期的,打了12315,结果12315工作人员在没有联系消费者核实情况的状况下就称:去到酒店调查了没有这个情况,酒店也不愿意调解,就结束调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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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邮箱:1033960924@qq.com      传真电话:0734-8888043
来自对方的回复: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斯华登酒店公寓衡阳高铁站酃湖万达店提供过期茶包”一事,已收悉。您所反映的情况,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调查了解。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实:我局于2025年7月31日安排工作人员实地核查,未发现所述的过期茶叶包,商家表示非该店购买且经营中使用的产品;虽然证据真实性存疑,但若存在的话也因其违法行为涉及的金额小、数量少,且我局现场核查时并无相关过期茶叶包存在,随机查看该店房间使用的茶包及相关库存(生产日期为2024年10月20日,保质期18个月),我局本持着不偏信任何一方的态度,对当事商家进行普法教育,要求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即便是免费提供顾客使用的茶包也要规范经营行为。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不予移交立案线索。经联系被投诉人进行调解,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拒绝通过我局进行行政调解,鉴于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表示符合《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终止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之规定,事实已不具备组织双方调解的条件,因此,我局依法决定不再组织双方调解的同时终止调解。赔偿属于民事法律关系,需由消费者与经营者自行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我局对消费纠纷进行调解,但调解需遵循双方自愿原则,无权强制经营者向消费者支付赔偿款。同时建议您在与被投诉人之间无法达成协商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可依法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相关争议。

最后感谢您对珠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关注和支持。

珠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