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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房屋过户仍想居住要设立房屋居住权

2026-07-29 16:49:51      衡阳市其 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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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伯打算将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孙子,但希望明确自己拥有终身在此居住的权利。请问律师,具体应该如何操作?

【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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