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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击劣质低价专项行动的提醒告诫函

2026-08-10 11:33:28   来源:衡阳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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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经营主体、相关行业协会:

为有效整治恶意低价、无序竞争、质量低劣、制假售假等乱象,规范市场价格与竞争秩序,引导经营主体守法诚信、良性竞争,依据《价格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作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严守竞争底线,严禁恶意低价竞争

经营者应恪守公平竞争、质价相符原则,坚决摒弃“唯低价论”,不得以抢占市场、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开展无序低价内卷。严禁以“一口价”“秒杀价”“亏本价”等噱头制造低价假象误导消费者;严禁先提价后打折、虚假比价等价格欺诈行为,扰乱正常市场秩序;严禁电商平台及经营主体利用算法管控、流量限制、规则约束等方式,干预市场自主定价,变相强迫商户降价促销、自动跟价、以全网“最低价”销售;严禁通过“傍名牌”、虚假科普宣传等方式实施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严把质量红线,杜绝制假售假经营行为

经营者必须坚守质量安全底线,落实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服务规范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质量自检制度,全流程把控商品及服务质量。严禁销售假冒伪劣、掺杂使假、过期变质、不合格商品;严禁接受生产企业授意或者故意出具虚假报告、背书“假产品”;严格落实缺陷产品召回法定义务,不得隐瞒缺陷、虚假召回。

二、严把质量红线,杜绝制假售假经营行为

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自律引导作用,健全行业竞争规范,主动排查整治行业劣质低价、抱团压价、恶意竞价等问题,积极引导会员企业树立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发展理念,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业态,持续开展打击劣质低价专项行动,对查实存在价格欺诈、制售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从重予以查处;对屡查屡犯、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经营主体,坚决立案处罚并公开曝光,持续强化监管震慑。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请留存票据、照片、视频等证据,通过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反映,共同维护公平有序、诚信规范的市场环境。

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