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出鞘治“炸街” 衡阳交警筑牢夜间出行安全屏障
衡阳新闻网讯 记者唐家华报道 “我再也不会深夜飙车炸街了,这种行为不仅漠视自身生命安全,还严重扰民、扰乱道路交通秩序。”8月27日,衡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蒸湘交管大队对10名摩托车违法驾驶人开展集中约谈。约谈现场,驾驶人逐一认清自身行为的严重危害,深刻检讨自身问题,并郑重承诺今后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规范骑行。

为严厉整治摩托车深夜飙车炸街、非法改装扰民等突出交通乱象,全力规范辖区道路通行秩序、守护市民夜间安居环境,近期,蒸湘交管大队精准发力、重拳出击,扎实开展夜间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执勤民警聚焦衡州大道、西二环等摩托车违法高发路段,精准布控、靶向严查,一举现场查获10台涉嫌飙车炸街、非法改装的涉案摩托车。
经核查,涉案车辆违法情形多、安全隐患大。驾驶人存在闯红灯、闯禁行驶、实线变道、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车辆存在私自加装护杠、改装后视镜、安装翻牌器、改动排气系统等非法改装行为,不仅产生巨大噪音扰民,还埋下极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蒸湘交管大队三中队负责人马孝懿向记者介绍,深夜摩托车飙车炸街行为危害极大。车辆改装排气后行驶噪音大幅提升,严重干扰周边居民夜间休息。同时,私自改装会破坏车辆原厂安全结构,大幅降低车身稳定性和制动性能,车辆高速行驶极易失控,诱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驾乘人员及过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此外,飙车过程中的超速、随意变道、穿插车流等危险行为,也极易造成道路拥堵,引发各类道路险情。
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对机动车轰鸣扰民、非法改装“炸街”行为作出更为细化、严格的执法界定。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明确,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擅自改装排气管的机动车轰鸣疾驶、产生噪声污染、干扰群众正常生活的,交管部门可依法对驾驶人予以警告或者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可暂扣机动车驾驶证;针对车辆非法改装问题,交管部门同步依法责令车辆恢复原厂原状。新规打破了以往单纯依靠噪音分贝判定违法的局限,只要车辆轰鸣声干扰居民正常作息,即可认定构成噪声违法行为,为交管部门常态化整治“炸街”乱象提供了坚实法律支撑。
蒸湘交管大队副大队长李彦霖表示,下一步,大队将建立常态化巡查整治机制,紧盯夜间、凌晨违法高发时段和重点路段,持续高压整治摩托车非法改装、超速飙车、轰鸣扰民等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持续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和居住安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