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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板桥镇南洋村村干部计划生育违规也能入党

2021-01-13 09:42:27      衡阳市其 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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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组织部 板桥镇党委领导:

我们系湖南省常宁市板桥镇南洋村村民代表,现就南洋村党员干部张凌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后入党一事进行联名举报。

张凌云,男,身份证号码:4304821975121*****。张凌云共育三孩,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长女张亚丹,出生于1997年,次女张亚芳,出生于2002年,儿子张航,出生于2003年。

张凌云2009年多次向南湾村支部申请入党,因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及道德品行问题,村支部未通过。于是,2013年,张凌云到常宁市工商联申请入党,并加入党组织。

第一,根据《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根据板桥镇委员会回复,张凌云于2016年11月缴纳社会抚养费4000元。张凌云三孩出生于2003年,入党时间是2013年,2016年才缴纳的社会抚养费。张凌云入党属于违规。

第二,张凌云即便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入党仍然属于违规。根据《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三点:对依照本条例规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公民,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违法多生育子女的,不得录用,招用为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晋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职务。

在推荐介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时,被推荐人或者候选人如果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情况,应当如实介绍,不得隐瞒。

综上所述,张凌云不符合入党的条件,入党属于违规。

以上情况属实,请上级领导秉公处理。清除党内毒瘤,开除张凌云党籍,以正党纪国法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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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反映的问题己收到,现正在核查当中。

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