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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群众 衡南警方帮群众追回拖欠三年多的4万元工资

2021-01-19 20:34:40   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   作者:唐家华 程建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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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新闻网讯 记者唐家华 通讯员程建铭报道 “感谢民警,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被拖欠三年多的4万元工资。”1月18日上午,市民谢某某手持“为民讨欠薪,心中有群众”的红色锦旗送到衡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办案民警手中,向为自己追回血汗钱的民警表达感激之情。

2017年3月,尹某某雇佣谢某某到其公司工作,工作内容为指挥工程施工,约定月工资五千元。2017年12月,工程项目完工后,公司与谢某某解除合同。当时公司以经营不善为由拖欠工资五万元,并打下欠条作为依据。

2017年底至2020年初,谢某某多次向尹某某催讨工资,但尹均以公司运营状况差为由,拒绝支付全额工资,仅在2020年1月支付了1万元工资。2020年6月,谢某某到衡南县人社局劳动检查大队投诉,后人社局在核实情况属实后依法对尹下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尹某某立刻足额支付谢某某工资。收到文书后,尹某某仍拒不支付。

2020年11月19日,衡南县人社局向县公安局移送尹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线索。衡南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干力量办理此案。根据线索,办案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办案民警调查了犯罪嫌疑人尹某某的去向及财产情况;对案件的受害人以及相关证人进行调查取证。经侦查,民警确定了尹某某目前仍在经商,且成立了新公司,对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收集固定证据。随后,民警依法对尹某某进行了传唤,并告知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

尹某某到案后,仍心存侥幸,不愿足额承担受害人工资,表示自己“手头紧张”只能先行支付一半工资并打欠条,且没有钱缴纳人社部门的罚款。民警向其宣讲法律知识,告知其只有主动完成工资的发放才能依法获得从轻、减轻处罚的机会,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最终,经过民警8个小时的工作,尹某某如数发放受害人谢某某的工资四万元,并向人社部门缴纳了行政处罚款。

至此,谢某某长达三年多的追讨拖欠工资事件在公安、人社部门合力下终于有了圆满的结果,这才有了开头谢某某送锦旗的温暖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