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曲?先有词?这个争论没意义
【一家之言】 关于流行音乐行业的创作流程,一个令听众们一直颇为好奇的问题是:在创作人写歌的时候,通常是先写曲子还是先写歌词?对于这个议题有一些网友提出了华语歌坛中以先写歌词为主流的观点,认为是先写词,再谱曲,只有为数不多的创作者才会反过来。以笔者在华语流行音乐行业中工作所观察到的情况而言,这个结论基本上是错误的。 先有作曲是常态,但也有特殊情况 抛开“先写曲和先写词哪个更好”这样的价值判断,可以确定的事实是,在英美、日韩和华语的流行音乐产业中,至少有70%以上的歌曲都是先有成型的作曲,再在此基础上填写歌词。有时候创作者会先想到一两句歌词并以此为主题刺激整首歌曲的创作,但先写下整首歌词,然后在词的基础上去谱曲的情况是比较少的。这样的情况多见于歌手想要将自己的一首词作发展为歌曲,但本身并不具有作曲能力,或是不会作曲的金主花钱邀请作曲人为自己的词作谱曲的场合,也就是词作一方作为甲方对整首歌曲有较大主导权的情况下。或是在一些秉持着“互联网思维”的音乐公司需要紧追着热点话题来创作快餐歌曲的情况下。 客观上来看,以一个既能作词又会作曲的创作人而言,通常在写作歌曲时会选择先作曲。因为作曲对一首流行歌曲来讲,包含了速度、节奏、旋律线条、和声等大部分能够表达作品情感的元素,而又不像歌词对情感的表述那样精确。那么这种有所约束又并不完全精准的框架就为填词留下了一定的发挥空间,而如果先写歌词,由于文字的表意比音符更准确,那么给到作曲的指示就会太过具体,创作的空间会变得相对较小。 先曲后词在中国有着悠久传统 从历史角度看,流行音乐先曲后词无疑有着悠久的传统。从宋元时代开始,词人们就是依照既有曲牌的格式去填写出作品,并交付给歌手演唱。而到了民国时期,根据歌手姚莉的口述,上海的流行歌曲也主要是先由作曲人谱出旋律,并和填词人沟通歌曲中的情绪,然后由填词人填出具体歌词。存在着鲜明分工的流行歌曲产业中,先曲后词始终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 究其原因,一个观点是:在各个时代,音乐教育相对于文字教育始终是更为小众的学科,这导致具有持续、产业化的作曲技能的作曲人常常是比作词人要少。在文学教育水平普遍提高的现代社会更加如此。由于人们对文字的驾驭能力更强,所以根据作曲来调整歌词往往更简便,甚至并非专业的作词人也能写出经典的歌词——例如名曲《新不了情》的歌词,就是当时担任唱片统筹的黄文辉用“黄郁”的笔名写就的。 作曲优先是产业发展形成的习惯 从产业角度看,作曲优先是产业长期发展形成的经验和习惯。在行业的认知习惯中,作曲具有更高的技术门槛,也能包含“歌曲”的本质。例如你听到《菊花台》的钢琴演奏版本依然会认可它是作为歌曲的《菊花台》,但如果将它的歌词进行朗诵,它就不再是一首歌曲了。综艺《中国好歌曲》并不要求选手的作品一定要是自己作词,但却一定要求是自己作曲,而一名“唱作歌手”通常被认为既能演唱,又会作曲。许多才华出众,受到过较好音乐教育的唱作歌手可能在文字上并没有很好的把控能力,或是本身长期在国外生活,而整个作品的运营又是围绕这名歌手而展开,那么由歌手先作曲,然后再找人来填词就是再自然不过的操作。 当然,先曲后词的状况很多时候也是条件所限。并不能代表一首歌曲中作曲在价值上就比作词重要。词曲之间的相互成就对于任何一首受到欢迎的歌曲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而在具体的创作中,如果词曲都由同一人完成,那么词曲同时创作或是交替创作的现象也很常见。很多时候,如果一个创作人的作曲陷入了某种自我重复的窠臼,那么尝试先作词,利用不熟悉、不规整的句子长短和歌词格式,也可以对作曲进行引导,这不失为一种避免自我重复的好方法。 尽管为大家介绍了产业中词曲创作的先后顺序事实是如何,并解释了这种现象存在的原因,但实际上,争论“应当先词后曲还是先曲后词”是一件没有太大必要的事情。每一首好歌的创作过程都是复杂而细腻的。太多针对宏观优劣的讨论只会削减对细节的关注。倒不如放松身心,好好听歌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