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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6条“硬核”措施保障农资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

2020-03-12 15:14:22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刘璇 周闯 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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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耕备耕,保障化肥等农资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尤为关键。2月26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加强春耕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市州市场监管主管部门从即日起至6月底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农资市场质量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涉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帮助农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全面简化优化政务服务工作,重点支持春耕化肥生产企业复工复产。要及时了解辖区内化肥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现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开放绿色通道,规范生产许可,提供技术支撑,及时指导帮助农资企业达到生产条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质量等问题,把好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品出厂检验关,指导企业加快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资产品,做到“措施硬、效果实”。

  加大农资市场质量监管力度。组织开展“春霖”护农专项行动,持续深入排查辖区内农资市场质量安全问题,化解质量风险隐患。加大对农资生产企业的现场检查力度,从生产源头把住产品质量关,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可靠;加大对易反复、风险隐患较多的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和仓储集中地等农资经营场所的现场检查频次,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多、投诉举报多的农资经营户,保障农资消费质量安全;加大涉农网络监管力度,以第三方交易平台和独立网站为重点监管对象,对访问量大、销售量多的农资销售网站(网店),实施重点监管,维护网络经营秩序;加大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做好后处理工作,形成闭管理。

  严厉打击涉农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结合春季农资打假工作,依法查处掺杂使假、偷换养分、虚标含量、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合同欺诈以及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省局将集中曝光一批涉农违法案件,震慑不法分子。

  提高信用监管效能。充分发挥信用监管机制在市场监管中的基础作用,严格执行38部委《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规定,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归集公示农资经营主体信息和监管信息,加强与各监管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与共享,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依法依规实行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

  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消费维权进农村”活动,增强农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贯彻《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大力提高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效能,切实保护农民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和谐;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畅通消费维权渠道,积极受理农民消费者投(申)诉和举报,加大诉转案的办理力度,提高农民消费满意度。

  推动社会共治。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社会监督,发动社会力量,形成共治合力,共同维护好农资市场秩序。要指导和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诚信经营;要加强宣传引导,特别是要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采取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方式,通过海报、展板、网络、媒体等载体,积极宣传农资识假打假、涉农法律法规和涉农合同等知识,营造全社会打击涉农违法行为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