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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法院:温情执行、善意调解化三年纠纷

2024-03-18 19:26:32   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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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新闻网讯(通讯员:朱志军)近日,常宁市人民法院将执行力度与温度相融合,成功执行和解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尽可能减小对被执行人的不利影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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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21年2月,申请执行人杨某在乡间小路上被被执行人吴某骑自行车撞伤,经过交警判定为吴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因对于医药费等赔偿款未达成一致,经法院判决后,由吴某支付杨某医药费等赔偿款7万余元。

经过前期执行,仍有29000元未赔偿到位,双方矛盾意见极大。承办法官阅卷后,认为该案诉讼标的额不大,调解处理的效果可能更好,便迅速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

“我家中上有老人需要赡养,下有小孩在读书,全家都靠我一人在外务工维持生计,确实无法再一次性拿出赔偿款。”吴某面露难色。

“3年过去了,还有部分钱没有到位,家里现在也等着用钱,他必须要把钱赔偿到位!”申请人杨某寸步不让。

针对双方当事人见面后剑拔弩张、互不相让的局面,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头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向他们阐释相关法律规定,并从法理、情理、心理上耐心劝导双方。

经过法官细致入微地分析劝说,被执行人吴某对自己长期没有履行的行为向申请人表示了歉意,并解释了没有及时履行的原因。申请人杨某对吴某的行为表示理解,双方同意各让一步,就剩余的赔偿款数额达成一致,吴某于当场兑现了剩余的赔偿款。

该案件化解了双方积压多年的矛盾,做到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温情调解、善意文明执行是化解纠纷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法,在缓和当事人矛盾、最大限度维护各方利益、实现案结事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常宁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不断寻找实现各方当事人共赢的最佳途径,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维护社会平安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