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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损4万人保公司只同意赔1万,车子三月未修

2024-04-01 17:42:26      衡阳市蒸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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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发生事故,对方全责,4S店定损额4万元,保险公司定损额1万元,金额差距大,车辆停在4S店至今3个月迟迟未修。

23年12月12日下午五点半左右,发生的交通事故,交警到现场后判定对方全责,对方给中国人保保险公司打了电话,但保险公司确一直没有到事故现场勘查,对方保险公司和对方车主沟通的是把车推到4S店进行勘查,工作人员还提出到他们的合作汽修厂维修车辆。我认为在4S店修车更放心一些,就拒绝了保险公司勘察员的建议。

2023年12月17日,我委托衡阳市衡南县某4S店定损维修。根据该4S店提供的预估定损报价单,预估需更换和维修的定损额合计在4万元左右。但此方案并未得到衡阳人保财险的认可。直至2024年1月10日,衡阳人保财险和4S店工作人员一起拆解受损车辆,保险公司最终认定予以理赔的定损额为1万元左右。而此时距离事故发生已过去近一个月。

期间(保险公司)更换了两次定损员,有部分明显损坏需要更换的配件不给换原件,只给修复。4S店不管修复,保险公司还要找外边的维修部门给维修,因我不同意损坏撕裂的配件不给更换原厂件,导致至今与保险公司一直协商未果,现求助贵媒体曝光此事,人保公司的违法行为银监会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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