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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2024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常见问题解答来啦!

2024-05-22 10:45:51   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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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2024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保证2024年衡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湖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5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衡阳市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种类有: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包括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

6.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衡阳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其中,蒸湘区教育局同时负责衡阳高新技术开发区人员的申请认定;雁峰区同时负责白沙工业园人员的申请认定;石鼓区负责松木工业园人员的申请认定。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中国公民,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在衡阳市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有衡阳市户籍;

2.在衡阳市居住,并持有衡阳市有效居住证(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

3.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

4.驻衡阳市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持有衡阳市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应届毕业生仅在2024年第一批次可在学校所在地认定,2024年第二批次回户口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2024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应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报结束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凡在衡阳市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自行选择衡阳华程医院或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表凭身份证和近照一寸照片在医院免费领取,体检要求空腹进行)。体检时间:第一批次为5月20日—6月18日。衡阳华程医院地址: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号(原老市公安局),可乘坐103路、104路、101路、105路、112路、156路、158路、161路公交车到新大桥站(船山大桥)——往西步行250米至衡阳华程医院,联系电话0734-8205378;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地址:衡阳市黄白路65号,可乘坐103、139、142、125路到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734-2413581。

体检表由指定医院提供,申请人完成各项体检内容后,体检表交医院工作人员验收;体检发票由申请人保留,以便查询。体检相关结论由体检医院负责解释。异常结果由体检医院在体检后一周内反馈,仅可复查一次;体检结论合格的,不另行通知。体检完成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直接转送至本认定机构,不需申请人领取。如没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的申请人将不参与本次认定。

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体检医院,根据国家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

四、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的时间:第一批次为5月20日9:00—6月21日17:00。

(2)申请人须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4)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的,在“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本认定机构不受理选“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项的申请。

(5)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彩色白底,此照片将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上)。

(6)网报时可选择自取和邮寄两个方式。建议选择邮寄方式更为高效,衡阳市教育局可以将《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免费邮寄。申请人注意在填报地址时尽量详细,精确到县市区和街道,若因填报地址不详或有误导致收不到证书的,本认定机构将自动默认为自取方式。

(7)有关网上填报,请到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按照申请人使用手册仔细填报相关内容。

2.佐证材料上传

2024年衡阳市教育局将首次实现全程网办,受理审查期间不需到现场办理,请申请人将所有佐证材料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于6月21日前上传至网办材料中(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资格人员关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师认定机构发布的信息,可向户籍所在地的认定机构咨询其认定方式和认定时间)。

申请人须提交网办材料(由于中国教师资格网只能验证真假,并不能验证与之相符合的等级和行政区域范围,请上传要求的所有材料):

(1)身份证明项。申请人分为“驻衡高校在读学生”和“非驻衡高校在读学生”。

“驻衡高校在读学生”将衡阳学籍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传至网办材料的“身份证明”项。

“非驻衡高校在读学生”请将①衡阳户籍的户口簿本人页②衡阳居民的居住证正面(居住证办理凭证、暂住证、居住证明办理回执单皆不可作为属地材料)③驻衡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④港澳台居民持在衡阳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上四种属地身份材料其中之一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上传至网办材料的“身份证明”项。

两种情况满足一项即可;若两种情况都符合,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2)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在网报结束前应取得毕业证书。请将①毕业证书②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三种学历材料之一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上传至网办材料的“学历学籍证明材料”项。

(3)普通话证明材料。将普通话证书或普通话成绩证明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上传至网办材料的“普通话证明材料”项。

(4)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将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上传至网办材料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项。

3.受理审查

受理审查时间:6月25日—7月5日,本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6月21日前)的网报信息和上传佐证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审查意见。本次认定全程网络评审,不再接受现场提交材料。

受理审查期间,请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区,点“查询报名信息”关注认定状态、确认情况和右侧“有留言”动态。

如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佐证材料上传错误或在指定时间内(6月21日前)没有上传对应的佐证材料从而导致审查没通过的,由本人自行负责,本认定机构不再接受现场认定或指定时间外(6月21日前)的补充材料。

4.颁发证书

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认定结论,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请查阅所在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及时查询认定结果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市本级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有“现场领取”和“邮寄”两种方式。

五、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通知公告),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3.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5.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户口簿、居住证、在读学籍证明(学信网下载)仅需提交一项符合在衡阳认定资格的资料即可。

7.保证上传的照片清晰,符合上传要求。若因申请人上传照片不清晰、不符合上传条件而导致照片显示不出、照片打印不清晰等情况,由认定机构联系申请人,申请人自费将照片寄至本认定机构。请申请人务必保证网络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

六、咨询方式

1.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联系电话:0734-8969015。

2.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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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教育局

2024年5月6日

关于衡阳市2024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的常见问题解答

1.衡阳市2024年第一批次市本级教师认定哪些教师资格种类?

答:衡阳市教育局负责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

2.衡阳市2024年第一批次市本级教师认定时间如何安排?

答:(1)网报和佐证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6月21日17:00;

(2)体检时间:2024年5月20日—6月18日(周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县市区认定机构的具体时间安排见其公告。

3.我已网报成功并按公告要求上传佐证材料,还需要到现场办理吗?

答:衡阳市2024年第一批次市本级教师资格认定试行全程网办的创新形式,无需到现场办理,现场不再受理材料。

4.我户口不在衡阳市,没有衡阳市的居住证请问能在衡阳市认定教师资格证吗?

答:衡阳的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申请对象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这三项中您只需符合其中一项即可在衡阳进行认定。

5.我虽然没有衡阳户口,但我有衡阳房子,可以在衡阳认定教师资格吗?

答: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不能。

6.我有衡阳的居住证受理凭证可以代替居住证在衡阳认定教师资格吗?

答:不行,居住证办理凭证、暂住证、居住证明办理回执单皆不可作为属地材料(居住证是一张公安部门办理类似身份证的卡片)。

7.已经网上申报,如不能在衡阳认定我该怎么办?

答:如不符合要求,建议您修改网报信息,重新选择认定机构,咨询户籍所在地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认定。

8.我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的时候出问题了怎么办?

答: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如有疑问或技术问题请自行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常见问题(网址:https://www.jszg.edu.cn/consult.html?type=cjwt&column=jszg)或咨询010-56761296进行咨询。

9.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可以按衡阳市教育局发布的公告进行网上办理吗?

答:需按相应县市区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进行办理,衡阳市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县市区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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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为什么我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报名状态为“网报待确认”?

答:申请人无需担心,所有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完成报名后的状态均为“网报待确认”,请于6月21日前上传公告要求的佐证材料,并在指定时间内(5月20日—6月18日)到指定医院体检,6月25日—7月5日本认定机构会进行佐证材料审查,在这之前报名状态会一直保持“网报待确认”状态。

11.如何了解办理进程?

答:受理审查期间(6月25日—7月5日),请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区,点“查询报名信息”关注认定状态、确认情况和右侧“有留言”动态。

受理审查结束(7月5日结束),经公安部门查询犯罪记录后,本认定机构将通过了网上审查人员的名单在“衡阳教育信息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最终结果名单。

12.请问衡阳市本级的指定体检医院有哪些?如没有到指定医院体检,能通过审查吗?

答:请登录衡阳市教育局官网查看认定公告,公告中有指定医院。(如果在衡阳市教育局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指定体检医院为衡阳华程医院和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没有到指定医院体检的,将不能通过审查。

13.我前段时间刚做了招聘体检,请问能代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吗?

答:不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与招聘体检、公务员体检等标准不一致,且体检表由湖南省教育厅统一制定,体检结果需存档,故此需专门进行体检,不得以其他体检结果进行替代。

14.我需要自己拿体检结果上传到佐证材料中吗?

答:不需要,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直接转送至本认定机构,不需申请人领取,不需要上传。

15.我的普通话证书丢失了怎么办?

答:普通话证书遗失情况下,网上能够查询的,可以提供查询成绩截图,上传至网办材料的“普通话证明材料”项。

16.我因改名造成考试合格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怎么办?

答:您可向给您颁发考试合格证的当地考试院申请进行姓名变更。

17.请问我什么时候能拿到教师资格证?到哪里进行领取?

答: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第一批次受理期限终止时间为7月5日,我们将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出证书,具体时间视认定通过人数及制证工作进度而定。领证方式根据申请人选择领取方式(邮寄或自取),如果选择自取,则需关注衡阳教育信息网到衡阳市政务中心教育窗口领取;如果选择邮寄则由衡阳市教育局免费邮寄到申请人网报填写的地址。

18.我因毕业找工作等原因不确定自己的住址,无法准确填写邮寄地址怎么办?

答:您可填报住址相对固定的领取人及地址,如父母、亲戚等。EMS需领取人本人接收电话才会送达,请领取人在相应时间段注意接听电话,以免延误错失;每个申请人仅一次免费邮寄机会,如因地址填报不详无法寄出邮件或地址有误,电话无人接听等原因退回邮件,需由申请人本人现场领取。

备注:本问题解答有关教师资格证免费邮寄相关政策仅限于市本级教师资格认定,各县市区是否免费邮寄详见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