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新闻网
滚动新闻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土 > 资讯 > 正文:

石鼓区检察官以案释法:拆东墙补西墙头撞南墙 忽悠你忽悠他口吐莲花

2024-06-26 16:33:31   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   
分享到:
 

衡阳新闻网讯 通讯员唐灿辉报道 老乡见老乡,背后挨一枪。在向公安机关报警提及自己的遭遇时,江苏扬州籍男子陈某某懊悔不已,在商场摸爬滚打多年,却没有料到竟然阴沟里翻船,让同乡张某给挖了一个大坑,辛苦打拼得来的几百万元白白打了水漂。近日,由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诈骗罪一案,经一审法院判决,对被告人张某以犯合同诈骗罪、诈骗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张某因为沉迷于赌博及日常挥霍导致债台高筑,为偿还巨额债务,张某利用其丈夫系衡阳市某民办学校工作人员的身份,向烟酒店老板李某某谎称负责该校物资采购,从该烟酒店赊账购买大量高档烟酒再低价套现。一段时间之后,见李某某多次上门催讨烟酒款,张某又动起了歪心思,先是以同乡叙旧的名义与被害人陈某某套近乎联络感情,然后有意无意透露与学校高层关系密切、人脉资源广的信息,再试探陈某某的经济实力以老乡帮老乡之名引诱其上钩。在得到陈某某的充分信任后,张某虚构某民办学校食堂及小卖部对外承包的事实,自2021年6月至2022年3月期间,先后以收取后勤保障押金、承包食堂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名义,共骗取陈某某608.2万元。

2023年6月,张某主动联系被害人黄某某、颜某某,吹嘘有门路可以采取参评优秀教师、走绿色通道的方式帮忙解决其公办教师编制,见黄某某、颜某某二人犹豫不决,张某一方面伪造与相关领导的微信聊天记录并截图发给被害人,另一方面信誓旦旦保证如果事情没有办成将全额退款,从而打消被害人的顾虑,先后分别骗取黄某某、颜某某6.8万元、34.8万元。此外,张某还以帮助调动工作为由,骗取被害人莫某某12.6万元。

检察官以案释法:人们常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在现代社会人际交往中,人和人之间应当以诚相待、互帮互助,但也有少数人心术不正利用花言巧语,施展各种手段坑蒙拐骗,给他人造成精神伤害及财产损失,所以遇事须清醒,不要轻信对方的承诺,也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更不要被所谓的感情牌和局中局所迷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虚构学校食堂、小卖部对外承包的事实,以签订合同、收取保证金等名义骗取陈某某财物,未用于合同约定事项,同时其既没有为黄某某、颜某某及莫某某解决教师编制和调动工作的能力,也没有寻求他人帮忙的行为,所得款项均用于偿还欠款、购置房产及旅游、购物等日常挥霍,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财行为,分别构成合同诈骗罪、诈骗罪,鉴于张某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