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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级文化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7-09 16:43:26   来源:衡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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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启动2024年度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1.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支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推动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内容产品创新能力。

2.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和科技赋能文化产业创新工程,支持我市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智能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数字化文化生产线建设,支持打造文化数字化新体验新产品。

3.推动“文化+”行动计划。支持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推进非遗相关产业创新发展,壮大本土老字号品牌,培育发展文化旅游、音视频产业、数字文博、动漫游戏等新增长点。

4.支持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资源向现代文化产品转化和特色文化品牌推广项目,以及文创设计成果转化中社会效益明显、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项目。

5.支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文化产业、文化活动和文化平台建设等项目;第三届省旅游发展大会确立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单位为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满2年(2022年6月30日之前注册成立)的文化企业及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文化企业从事行业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

2.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和欠税等不良记录。

3.申报项目应已经开始实施或已具备实施条件,项目可行性论证工作、项目建设的外部条件、自有资金或资金筹措渠道已基本落实,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4.同一项目两年内不得重复申报,不得与其他来源渠道财政资金多头申报。

5.申报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和日常业务支出。

6.曾获得上一年度专项资金支持,但未按进度要求实施,未按规定报送2023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综合)报告或在监督评价中发现问题尚未整改的企业,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7.表格填写和资料提供不完整、不规范的,视为无效申报。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和初审。区属文化企业或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向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申报,由其进行初审后,将项目资料、汇总表等(含电子版)分别报送市委宣传部文产办、市财政局文化科。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系统申报项目,先报送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初审后,将项目资料、汇总表等(含电子版)分别报送市委宣传部文产办、市财政局文化科。其他单位申报项目经本单位审核后,将项目资料、汇总表等(含电子版)分别报送市委宣传部文产办、市财政局文化科。

2.项目评审。市委宣传部对申报单位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项目可行性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提出拟支持项目及经费安排初步方案,商市财政局后报市委宣传部部务会审定。

3.项目公示和资金拨付。对经市委宣传部部务会审定拟支持的项目在衡阳新闻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财政局按程序下达资金。

四、上报资料

1.衡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报承诺书。

3.衡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4.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征信报告等相关登记证书(扫描并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单位经审计的最近两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告(加盖企业公章),税务部门出具的2023年纳税证明(加盖税务部门公章)或完税凭证等。

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中必须含有项目经费预算明细;加盖单位公章)。

7.可证明企业资质、项目水平、专利证书等相关辅助性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所有申报资料内容需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得缺项漏项;相关证书、项目申报承诺书等资料,应以扫描图片形式置入申报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资料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电子版和纸质版资料必须完全一致。各申报单位可以到衡阳新闻网http://www.e0734.com下载相关申报表格。

五、工作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要加强项目的预见性和计划性,主要围绕年度工作重点、特点、亮点进行申报。要提高项目质量和内涵,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执行。项目申报单位对所提供的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2.项目初审单位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对照支持方向、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强化工作指导,严格项目审查,加强对上报项目单位及其法人代表的信用审查,对推荐上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原则上各区(含高新区)推荐项目不超过3个、每个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1个。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不按本通知规定程序和要求申报的项目、超出申报数量的项目、逾期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交不全的项目,不予受理。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予以监督。

联系人:市委宣传部文产办 龚桂林 电话:8866705

邮箱:761545069@qq.com

市财政局文化科 王 卓 电话:8867678

附:1.衡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报承诺书

3.衡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表

4.衡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中共衡阳市委宣传部

衡阳市财政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