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至2023年7月,王某某在未办理相关证件情况下,将普通色拉油、芝麻香油及网购的芝麻香精(乙基香兰素)勾兑罐装,以次充好,以每斤18元左右的价格向县域周边不特定消费者兜售,销售对象至少有206人、销售金额27万余元。近日,山西省陵川县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王某某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1万元,没收犯罪所得,同时判处被告人承担销售金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270万元。 正义网 李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