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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交警早高峰查获“隔夜酒”司机,交通安全警钟再敲响

2025-02-19 18:33:35   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   作者:唐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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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新闻网讯 记者唐家华报道 近日,衡阳市交警支队雁峰区交警大队五中队在早高峰执勤时,成功查获一起“隔夜酒”驾车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天早上,正值交通早高峰,解放大道与蒸湘南路交叉口车流量大,交警们正有条不紊地指挥交通,保障道路畅通。然而,原本有序的交通状况突然出现异常,路口后方车辆排起长队,鸣笛声此起彼伏。

民警迅速上前查看,发现一辆白色小车行驶缓慢,与前车保持着过远的距离,且驾驶人神情慌张,面对交警的指挥动作反应迟缓。职业的敏感性让民警意识到,这辆车存在问题,立即示意其靠边接受检查。

当民警靠近车窗,一股淡淡的酒味引起了他们的注意。民警当即要求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54mg/100ml,达到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面对检测结果,驾驶人承认前一晚与朋友聚会喝了酒,本以为经过一夜休息,体内酒精已代谢完毕,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获。

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

据了解,“隔夜酒”是许多驾驶员容易忽视的交通安全隐患。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因人而异,受到饮酒量、酒精度数、个人体质等多种因素影响。即使经过一夜睡眠,体内仍可能残留酒精,导致驾驶人在驾车时判断力下降、反应迟缓、操作失误风险增加,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雁峰区交警大队提醒广大市民,“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保障出行安全的铁律,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后驾车行为。在饮酒后,应确保足够的休息时间,待体内酒精完全代谢后再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