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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爱为尺·以责为度——蒸湘区第二实验小学开展警示教育学习活动

2025-04-29 18:21:29   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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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新闻网讯 通讯员陈瑾 吴晓宏 刘俊廷报道 为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依法执教能力,蒸湘区第二实验小学近期组织全体教师开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警示教育专题学习活动。此次学习以“知规则、明底线、强师德”为目标,通过理论解读、案例研讨与实践反思,引导全体教师深入理解教育惩戒的法治内涵与育人价值。

首先,副校长吴晓宏结合《规则》内容,深入解读《规则》实施要点,系统阐释其核心原则,《规则》明确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矫治的教育行为,其核心在于“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三原则:教育性原则强调惩戒应以育人效果为导向,避免为罚而罚;合法性原则要求校规校纪需经民主程序制定,惩戒措施需事先公布;适当性原则则将惩戒措施分为一般、较重、严重三类,与学生过错程度相匹配,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及侮辱性言行。

学习中,通过研讨典型案例,教师对惩戒的“尺度与温度”有了更直观的认识。例如,面对扰乱课堂的学生,教师未直接批评,而是课后耐心沟通,引导学生参与班级公益服务,既维护了课堂秩序,又培养了学生的责任感。教师纷纷表示,惩戒应是“爱的戒尺”,既要让学生感受到规则的严肃性,也要传递教师的关爱与期待。

活动中,教师还结合自身实践分享心得。五年级教师陈素玉认为,教育惩戒需“因材施教”,对性格敏感的学生宜采用温和引导,对屡教不改的学生则需明确规则底线。三年级教师袁丹丹则强调,惩戒应与鼓励并行,学生改正错误后应及时给予肯定,强化正面行为。同时,大家普遍认为,家校沟通是实施惩戒的关键,需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争取家长理解与配合,避免误解与冲突。

党支部书记、校长陈瑾强调,教师需树立“规则意识”,将惩戒纳入法治轨道,避免随意化、情绪化;惩戒应服务于学生成长,注重育人效果;学校需建立惩戒沟通机制,定期向家长反馈学生表现,共同营造育人合力。

通过此次警示教育专题学习,教师深刻认识到:惩戒的“尺度”在于规则,而“温度”则源于爱心。以爱为舟、以责为帆,方能护航学生全面发展。同时此次专题学习活动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注入了新动力,蒸湘区第二实验小学将持续推进校规校纪完善、教师专题培训、家校共育等工作,让教育惩戒成为托举学生成长的坚实阶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