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有“尺” 行为有“度”③《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赋能校园文明新生态
编者按:《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22年3月1日实施以来,在引导和规范市民文明行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衡阳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了法治保障。
在实施三年后,《条例》迎来首次系统性修订,内容进一步完善,更具时代性和可操作性,明确文明行为规范,强化对不文明行为的约束。《条例》对衡阳市建设城市文明有什么积极影响?衡阳新闻网推出《文明有“尺” 行为有“度”》系列报道,听一听市民声音,看一看城市文明蝶变。
衡阳新闻网讯 记者赵福中报道 “请同学们相互监督,告别不良行为,养成文明习惯,展示文明风采,争做文明学生……”近期,蒸湘区第二实验小学在文明礼仪教育活动月上,依托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红领巾广播站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礼仪知识、行为规范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文明新风吹拂着整个校园。
而这正是衡阳市各中小学深化文明校园建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法治为纲、以德治为魂,为全市校园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而2025年修订版的《条例》则进一步细化了校园场景规范,推动校园文明从“约束”向“自觉”的跃迁。
《条例》明确禁止影响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的不文明行为,在蒸湘区红湖逸夫小学、雁峰区中南路小学等校园,通过开展“无声走廊”“轻声课堂”等活动,引导学生加强习惯养成教育。教室走廊,轻声细语不喧哗;课间活动,轻声细语不吵闹;上下楼梯,轻声慢步靠右行;集合站队,轻声慢步快齐静。衡山县岭坡乡九年一贯制学校、衡东县新塘完小等学校持续开展“护学岗”安全工作,助力学生们安心学习、快乐成长,为校园安全保驾护航。
“《条例》构建了校园文明‘硬约束’,我校结合《中小学生守则》开展了系列文明礼仪教育活动。”蒸湘区红湖逸夫小学相关负责人表示,“无声走廊”“轻声课堂”等场景化规则,将《条例》要求转化为学生行为习惯。让学生能在潜移默化中养成“轻声、慢步、靠右行”的良好习惯,使同学们的文明礼仪素养得到了提高,行为习惯得到了规范。
结合《条例》修订内容,衡阳市十六中开展的“防性侵”“防欺凌”青春护航专题讲座,告诫全体学生要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衡南八中开展的防性侵、防电诈、防欺凌、防偷盗“四防”安全教育讲座,带领初中部全体师生踏上了一场沉浸式的“法治”知识学习课堂;石鼓区下横街小学开展场景模拟“防欺凌”主题实践活动,让该校学生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增强了学生安全防范和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更坚定了师生共同维护校园安全文明的决心。
衡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以“刚性约束”与“柔性引导”并重,为校园文明建设注入持久动力。全市各中小学通过五育并举、融合育人,不仅塑造了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更培育了学生知行合一的文明素养,为城市文明和谐写下生动注脚。